越来越被人唾弃的网购“秒杀”

2010/10/18 17:55:18    编辑:软媒 - 笨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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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解放日报

  去年,联想、飞利浦、惠普等众多名牌产品在淘宝网推出“秒杀”活动,吸引了多达18亿人次参加,“秒杀”从此蹿红网络。但笔者发现,随着越来越多商家使用 “秒杀”,这一网络营销手段开始有所“变味”。

  所谓“秒杀”,就是网络卖家发布一些超低价格的商品,所有买家在限定的时间内,甚至是一秒钟在网上抢购的一种销售方式。由于商品价格低廉,商品往往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其实,“秒杀”也就是一种“眼球经济”,在一次次抢拍的过程中,商家很自然地提高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就如同做了一次廉价广告。而随着抢拍人数的增加,大多数买家根本抢拍不到商品,充当了广告受众的角色。然而最近一段时期,即使很多拍到秒杀商品的消费者也遭遇了诸多烦恼。

  笔者昨天在淘宝网搜索“今日秒杀商品”,竟有117万条信息。很多所谓“秒杀”的商品其实名不副实,秒杀价建立在“虚构原价”的基础上,商家通常先提高商品价格,然后再降价让网友“秒杀”,活动结束后,同件商品又开始“秒杀”,此件商品从始至终是以一个价格出售。更有甚者,一些卖家给买家设计了“秒杀陷阱”,他们打出“1元秒杀”的广告吸引眼球,却要求买家付出超过合理范围的高额运费。一位网友买到所谓的“秒杀商品”后大呼上当,在网上发帖说:“1元秒杀价,却收我49元运费,商品本身都不值运费钱! ”

  此外,买家“被二次消费”也是“秒杀”卖家的获利手段之一。为了赚取买家的眼球,“秒杀”商品自然价格超低,为了不亏本,卖家就会搞霸王条款。比如,20元秒杀到一套裙子,但还需掏30元买下一条腰链,如果不要链子,“秒杀”就不作数。

  作为商家营销的一种手段,“秒杀”赚足了消费者的眼球,卖家可以通过很小的代价获得巨大的广告效应。但是,当这种营销策略变味后,甚至出现欺骗等行为,“秒杀”难免就会变成“鸡肋”,这种网上购物行为最终遭到消费者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