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短信可定罪,管理起来有难度

2011/1/17 9:45:55    编辑:《IT时报》--刘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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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透露,4名男子日前因涉嫌未获得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非法经营该项业务而被提起公诉,这是国内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的没有资质的短信群发企业,这些企业都涉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记者搜索“群发短信”,发现可以搜到大量的群发软件厂商信息。记者与一家名为“海岩短信”的工作人员联系,她告诉记者:“短信群发1万条,每条3.5分;5万条,每条3分;20万条,每条2分,量越多,价格越优惠,20分钟就可以发送一万条数据。”她还表示,可以提供供群发短信的手机号码数据。

当记者问道该项短信群发业务是否合法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都经营了这么多年,肯定合法,不然早就被关了。” 而当问及该公司是否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这个证,但表示公司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企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易胜华律师告诉《IT时报》记者,以短信群发方式进行信息发布且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群发短信肯定是一种违法的经营行为。

易胜华还表示,目前互联网上的非法经营短信企业大部分是没有资质的企业,属于不合法的操作行为。另外,对于个人或者没有获得广告资质的企业利用短信群发平台进行群发短信的行为也属于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记者观察

垃圾短信何时了?

记者的手机每天收到不下十条的垃圾广告短信,这其中不乏“你的手机中奖了”、“提供高利贷”、“学英语有优惠”等。看到国内有首例因群发短信而获罪的案例,不禁拍手叫好,原以为可以给发垃圾群发短信的企业或个人套上紧箍咒,不过细看这个案例,却远非如此。

此次被定罪的个人名义是非法经营罪,也就是没有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这也意味着如果获得该证,群发短信也是合法的。而对于群发垃圾广告短信,律师表示,属于广告法管辖的范畴,如果个人或公司不具备广告资质,则属于违法发布广告。不过这和马路边电线杆上贴广告一样,属于不合法但是管理起来难度极大的一项工作。对于垃圾短信,记者呼吁可以从源头抓起,也就是从经营短信群发业务的企业抓起,不过就目前来看,还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