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安局:悬赏一万Q币网络缉凶

2010/11/30 10:23:51    编辑:《扬子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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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14:28-14:32,常州天宁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连发三条“悬赏”微博,让人意外的那就是警方的赏金,居然有Q币这个选择!常州天宁公安分局的官方微博称:“根据广大网友的建议,天宁分局现将奖励方式改为500至10000元人民币或者500至10000Q币。”(据11月27日《扬子晚报》)

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近日在其官方微博上连发三条“悬赏通缉”,悬赏一万Q币缉凶,受到网友热捧。天宁公安分局的王辉局长称,网络缉凶的创意正是来源于目前风头正劲的网络淘宝购物形式。

警方通过博客或微博发布悬赏通缉令现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网民也从一开始的广泛关注,变得习以为常。如果只是按常规悬赏5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缉凶,恐怕这一微博并不会引起多少人的关注,也不会有很多人转发。但奖励方式多了个“500-10000Q币”(如果折算成人民币,警方用Q币悬赏其实反而省钱)的选择,情况就大不相同了。“Q币缉凶”的新尝试不仅让警方告别了以往僵硬、死板、凶巴巴的形象,变得有血有肉、和蔼可亲起来,拉近了警方和网民之间的距离,也极大了提升了“悬赏”微博的人气,让更多的人来转发、来关注。

通缉令最需要的就是公众的关注,关注度越高,通缉令能起的作用就越大,也越容易抓到犯罪嫌疑人。要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提高赏金,用巨额悬赏去吸引眼球;二是对通缉令的内容和发布方式进行创新,引人围观。“Q币缉凶”虽然没花一分钱打广告,客观上却起到了广告也无法达到的效果。不仅吸引了众多网友围观和协助转发,还有多家媒体报道,比起以往只通过传统媒体公布通缉令,显然效果要好得多。警务创新是真的有用,还是花架子,就得看现实效果。如果警方微博总是刻板形象展示,就难以吸引民众的关注,只会浪费有限资源。